事件处理程序使您能够创建一个条件,当满足该条件时,将触发通知给相关方,例如 DBA、系统管理员等。
可以定义以下条件标准:
资产和组:使您能够选择要监控的多个资产或多个组。
重要的可以在事件处理程序中同时定义资产和组,但不推荐这样做。建议您使用资产或组创建事件处理程序,而不是同时使用两者。如果您在事件处理程序中定义资产和组,则只会为定义的资产发送通知,这些资产也存在于定义的组中。
顾问:使您能够选择多个顾问进行评估。
事件状态:使您能够选择多个状态进行监控。
要创建事件处理程序,请单击“事件处理程序”页面上“事件处理程序 ”部分中的“创建事件处理程序”。
显示创建事件处理程序对话框。
表 21.6 创建事件处理程序控件
姓名 | 描述 |
---|---|
事件处理程序名称 |
指定唯一标识新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 |
过滤器 |
|
团体 |
选择要监控的资产组。如果此字段留空,则所有组都包含在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中,除非定义了一个或多个资产。如果定义了资产,并且组字段为空,则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仅包括所选资产。 |
资产 |
从资产下拉列表中选择要监控的单个资产。如果此字段留空,则所有资产都包含在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中,除非定义了一个或多个组。如果定义了组,并且资产字段为空,则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仅包括所选组的内容。 资产下拉列表显示其组中的资产(如果定义了组)。如果未定义任何组,它会列出资产。无法在资产字段中选择组。您必须展开该组以选择单个资产。
笔记
如果选择资产的顶层,则会选择所有资产。这包括网络接口、文件系统、MySQL 实例等。您必须展开资产条目以选择单个资产。 |
团体 |
选择要监控的资产组。如果此字段留空,则所有组都包含在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中,除非定义了一个或多个资产。如果定义了资产,并且组字段为空,则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仅包括资产。 |
顾问 |
选择顾问。如果此字段留空,则所有顾问都包含在事件处理程序的条件中。 |
事件状态 |
选择您要接收通知的状态。 |
事件处理 | |
SMTP 通知组 |
选择要通知的组。 |
SMTP/SNMP 通知策略 |
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SMTP 速率限制 |
定义每分钟可以发送的最大 SMTP 通知数。默认值为 10。 |
发送 SNMP 陷阱 |
定义 SNMP 陷阱是否用于通知。 |
自动关闭事件 |
定义事件是否在触发状态改变后关闭。以下值是可能的:
|
如果您将 Assets、Groups 和 Advisors 字段留空,则事件处理程序会生成大量电子邮件,具体取决于受监控的资产数量。建议创建满足特定要求并包含严格定义的标准的事件处理程序。
不要同时定义资产和组,使用一个或另一个。
如果在同一个顾问程序上定义了多个事件处理程序,那么它们相应的操作将合并为一个操作。但是,这些操作会单独记录在事件处理程序日志中。
如果在同一个顾问程序上定义了多个事件处理程序,那么它们相应的操作将合并为一个操作。但是,这些操作会单独记录在事件处理程序日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