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 5.6 参考手册  /  第20章存储对象

第20章存储对象

本章讨论存储的数据库对象,这些对象是根据存储在服务器上供以后执行的 SQL 代码定义的。

存储的对象包括以下对象类型:

  • 存储过程:使用语句 创建 CREATE PROCEDURE和调用的对象。CALL过程没有返回值,但可以修改其参数以供调用者稍后检查。它还可以生成要返回给客户端程序的结果集。

  • 存储函数: CREATE FUNCTION使用内置函数创建和使用的对象。您在表达式中调用它,它会在表达式求值期间返回一个值。

  • 触发器:用它创建的对象与CREATE TRIGGER表相关联。当表发生特定事件(例如插入或更新)时,触发器将被激活。

  • 事件:根据计划由服务器创建CREATE EVENT和调用的对象。

  • 视图:CREATE VIEW在引用时用它创建的对象会产生一个结果集。视图充当虚拟表。

本文档中使用的术语反映了存储对象的层次结构:

  • 存储例程包括存储过程和函数。

  • 存储程序包括存储例程、触发器和事件。

  • 存储对象包括存储程序和视图。

本章介绍如何使用存储的对象。以下部分提供了有关与这些对象相关的语句的 SQL 语法以及对象处理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