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表之间支持复制,只要它们使用相同的分区方案并且具有相同的结构,除非特别允许例外(请参阅第 16.4.1.10 节,“在源和副本上使用不同的表定义进行复制”)。
通常不支持具有不同分区的表之间的复制。ALTER
TABLE ... DROP PARTITION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作用于分区的语句(例如
)可能会在源和副本上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表在源上分区但在副本上未分区,则任何对源的副本副本上的分区进行操作的语句都会在副本上失败。当副本的表副本已分区但源副本未分区时,作用于分区的语句无法在源上运行而不会导致错误。
由于这些导致复制完全失败(由于语句失败)和不一致(当分区级 SQL 语句的结果在源和副本上产生不同结果时)的危险,我们建议确保任何表的分区要从源复制的表与这些表的副本版本相匹配。